酉月己丑日,占师尊官事,的屯之震。
兄弟子水″
官鬼戌土○应 父母申金
父母申金× 妻财午火
官鬼辰土″
子孙寅木″世
兄弟子水′
申金父母爻为用神,已入墓矣,又化回头之克,目下已定重罪矣。
彼问:能减等否?
余曰:岂但减等,且必不遭刑。近岁辰年,岁五相生而不克,况父爻又遇青龙,断无刑典之事,但午火旬空,防午年出空,其善终乎?
后闻已定重罪,蒙改缓决,至丙午年丙申月丙日得肺疾,痰厥而终,正是午火实空之岁。此乃代占六亲忌回头之克者如此。
勿反德以扶人。
古法:相生须宜他生我,相克还宜我克他。如占彼此两家之事者,宜应爻生世。如占财者,宜财生世,如占官者,宜官生世。若世去生助他爻,泄尽自己之气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