凡占祖父、祖母,占父母,须宜分占。古以阳爻为父,阴爻为母,余谓不拘。
父临日月,椿庭晚放荣华;母值空破,萱草残年憔悴。
父母爻或旺相,或临日月动爻生扶,及动而化吉,长享遐龄。父母爻休囚,不遇刑丧克害,晚年多病,还保无伤。休囚又被刑冲,或日月动爻之克,及动而变凶,承欢宜早。
如丑月庚子日,先占父寿,得姤卦。
父母戌土′
兄弟申金′
官鬼午火′应
兄弟酉金′
子孙亥水′
父母丑土″世
又占占母寿,得大壮之升。
兄弟戌土″
子孙申金″
父母午火○世 兄弟丑土
兄弟辰土′
官鬼寅木′
妻财子水○应 兄弟丑土
断曰:前卦两现父母,取月建丑土为用神,旺于子日,又与日合,蒂固根深,大椿永茂。
后卦午火父母动被日冲,初爻子水又动,此午火有克无生,因初爻子水化出丑土,贪合不来克火,防丙子年,加以太岁冲之,是其时也。癸酉年占,至乙巳年,三十余载,复遇其人而问曰:尊翁健否?答曰:甚健。问令堂,答曰:果终于子年。若以古法,阳为父,阴为母,前卦丑戌两现,俱以旺而断者,如天远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