夫妇之占,亦须分别,或占妻寿,或占夫妻偕老否?或占夫妻和睦否?或占妻有刑丧破败否?占妾、占婢,一卦只占一人,不可概问。
财福生身,可遂唱随之愿;应爻合世,堪为附和之神。
《黄金策》专以应爻为妻,其故何也?因其身命章中,父子弟兄妻财官鬼,以一卦而兼断之,正恐屡以财为妻者,又以何爻为财帛?不得不以应爻而为妻位。不顾验与不验,竟以应爻为妻,虽然以应爻为妻者,亦非全非理也。
占妻,财爻为重,应爻次之,财爻旺相,应爻空破,仍以吉断。应爻旺相,财爻空破,即以凶推。应旺财旺,吉而又吉,应破财破,凶而更凶,故以应爻为附和也。
觉子曰:财爻或旺、或相,或临日月,或日月动爻生扶,及动而化吉,又与世爻相生合者,如占偕老,定然举案齐眉。若问和睦,必无反目,若问妻命之妍媸,入夫门,夫家随旺,占妾占婢,指而问者,亦同此断。
财动化凶,失履遗簪之叹;弟兄持世,鼓盆箕踞之悲。
财动化凶者,乃化鬼、化回头克、化退神、化绝、化墓、化破、化空之类是也,不拘何问,玉碎珠沉。弟兄持世,或兄爻动于卦中,或日月临兄弟以伤财,或兄化财爻,不拘问妻问妾,皆不得长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