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柱論命,不僅有干支五行,也有納音五行。道家甚至認為,納音是干支五行精華能量的最高表現形式。任何人都有命,但是都無法獨立存在。總要與人合作,與人相處,才能實現其人生價值,也就是天命。
現實中,我們可以發現一個現象,那就是如果要與某人建立關係,大體均要雙方本命相生相合;如果關係長久,則要本命納音相生,或者相同;如果納音相剋,則往往難以持久相處不下去,除非他們之間,存在領導與被領導的關係,否則,很快就會分道揚鑣。
夫妻關係略有不同,夫妻關係要求更為持久和有效;同時,陰陽作合,定然要以陽為主導,不然,這種作合的關係,就沒有效率。也就難以持續。故此,納音婚配之中,對於婚配的要求,就是兩者本命要相生,主命可以同氣;本年可以相剋,但是要男命克女命,女命克男命,除非二婚,一般都要避免。如果夫妻雙方,本命相同,就屬於“掙命”。後果大體有以下兩個方面:
1、夫妻和諧程度很低
因為,夫妻雙方,雖然在家裡地位平等;但是,陰陽角色不同;負陰抱陽,是陰陽作合的基本規律。也就是說,家庭中男人無論再弱,都要起到主導作用;女人再強,也只能輔佐男人。而男女同命,實際上就體現不出婚姻關係,陰陽作合的關係,只能類似於兄弟姐妹之類的關係,男女朋友的關係。現在時代的男女朋友,在戀愛中尚能進行,一旦進入家庭生活,有了孩子和參與父母等社會關係,就難以持續。無論戀愛中男女雙方怎樣如膠似漆,婚姻之後,就得非要完成角色轉換方可。
男人,拿出男人的樣,女人要擺出女人的姿態。男人要大度,要從容、要沉穩、要決斷,要包容;女人,則要配合,要輔佐,要建議,持家有方,用度得體。從八字論命來說,如果夫妻兩個,本命出現“掙命”,兩人就更不能相互體諒、謙讓,往往意見相左,或者打“肚皮”官司;或者明爭暗鬥,非要掙個長短,論個彼此。長此以往,感情就會冷淡,甚至最後分道揚鑣。這類夫妻搭配,產生的主要後果,就是男人沒有男人樣;女人沒有女人形。各自都擔當不了各自的角色;還要指責對方的不是。
2、對於子女不利
因為,夫妻本命相同,無論孩子出生在哪個年份,或者寵愛有加;或者管制過嚴;或者孩子任性調皮,幾乎誰也沒有 辦法。這樣一來,孩子的成長環境,就不是很充分。原因就是,任何一個孩子,既要父母疼愛,也要嚴格管教;既要陽光,也有雨露,水火相濟,這樣的孩子,才會有一個理想的人格發育環境。 具體危害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:
當夫妻雙方本命均為孩子本命之印,則孩子容易嬌生慣養,自立能力很差,極度依賴父母;當夫妻雙方本命均為孩子本命之財,則孩子個性不受約束,難以聽話,且極為任性囂張;當夫妻雙方本命均為孩子本命之官,則孩子一般都沒有個性,老是本分過於,過分聽話,甚至身體不好;當夫妻雙方本命均為孩子本命之比,則容易與孩子爭吵,誰也管不了誰,孩子個性倔強,相互關係冷淡,缺乏關愛。當夫妻雙方本命均為孩子本命之食,則孩子責任感強,也能孝順父母;但是,學習生活壓力大,時刻都在盡責任,孩子的精神和身體方面,很容易出問題。3、怎樣避免“掙命”後果
夫妻婚配中,如果出現“掙命”,則要避免。其方法主要有以下幾個:
首先,夫妻雙方婚配中,最好月份五行不要一致,最好是少陽配老陰,或則是老陽配少陰;實際上就是一種互補;其次,主命最好納音相生,以克服本命掙命的不足;再次,就是五行互補;或者命格上、十神心性上體現出的互補行性。即使,原局不能互補,大運之中,亦要體現出來。或者夫妻中一方具有較深閱歷、經歷、社會經驗;而雙方文化背景,生活環境雖然略有不同,但能相互了解和接受。最後,實在不能滿足上述條件,雙方可以在工作和生活上保持一定的物理距離。